中新河北网保定11月5日电 保定徐水县检察院5日透露,该县要某因非法开办驾校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要某系徐水县某村一无业青年,于2012年3月挂牌开办一个驾校,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及挂靠手续的情况下,大量招收学员,并作出“不用考试,保证在三至六个月就能拿到驾照,否则退还报名费”的虚假承诺。自驾校开办至2013年2月间,要某共骗取66人的报名费210450元。先期报名的很多学员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后发现,要某的承诺根本不能兑现,而且继续招收新学员,部分学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要某于2013年3月被刑事拘留,4月份被徐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鉴于要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涉及受害人员多、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10月中旬由徐水县检察院主管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当地法院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同时,66名受骗学员的全部损失当庭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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