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开展“品牌驾校品牌驾校”-评选活动
时间:2014-04-01 22:0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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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驾校开展质量信誉考核70分以下驾校将被处理 3月28日,2014年全市驾培工作会议在德州华晨驾校召开,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副处长范志刚主持会议,驾驶员培训科科长范福山、副科长刘杨做工作部署,各县市运管所及全市各驾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
全市驾校开展“质量信誉考核”70分以下驾校将被“处理”
3月28日,2014年全市驾培工作会议在德州华晨驾校召开,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副处长范志刚主持会议,驾驶员培训科科长范福山、副科长刘杨做工作部署,各县市运管所及全市各驾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检查情况,下发了关于启用《德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驾培机构“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德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了全市驾培行业“品牌驾校”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为进一步提高驾培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驾培行业的满意度,巩固行业品牌创建成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推动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省运管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要求,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在全市驾培行业开展“品牌驾校”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制定了具体的评选条件、考核标准和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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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刘杨)为加强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引导和促进驾校强化管理、保证质量、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今年,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继续组织开展全市驾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以驾培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为指导,立足全市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实际,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更新管理方法、通过对驾校实行质量信誉考核,进一步推进驾校质量信誉体系建设,规范驾校资质条件和培训教学行为,引导和促进全市驾培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考核标准按照《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进行。
考核分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1日至4月20日)。全市各驾校于4月20日前依据评选考核标准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如实写出自评书面报告。初评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成立质量信誉考核小组,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辖区驾校进行初步查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场核查(5月11日-6月10日)。市处考核工作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有关材料等环节,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指标体系、内容、分值进行考核。结果公示(6月11日至6月20日)。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市处要将考核结果在市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市处向社会公告,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副本上签注本周期考核等级。对质量信誉考核得分70分以下(B级)的驾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省厅道路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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