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主体:机动车驾驶人
申办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办理机构:山东省 德州市 车辆管理所 办理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1157号。 邮编253000 办理电话:0534-221118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节假日休息。
办理程序: 第三十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办理时限: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依据:1、法规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2、法规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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